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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大改革人事管理制度

1998-06-13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黎永强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位于经济特区的唯一的教育部直属高校——厦门大学,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新举措,对讲师、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新进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,对于一些较缺少专业教师的院系,采用聘任制引进校外的优秀教师。这些双向选择模式的运用,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。

1996年10月,由厦门大学与厦门市政府联办的厦门大学医学院,一开始就以一种全新的管理体制面世。医学院实行董事会负责制,医学院院长采用聘任制,首任院长聘请东南亚著名心脏科专家、医学博士林延龄担任。由于是新创办的学院,其基础课程可依托本校,但医学专业方面的师资比较缺乏,而新师资的培养又是一个较长的过程,因此,厦大开始试行从校外聘请一些这方面高素质、刚从教学科研及管理一线退休下来、身体条件好的专家教授来校为学生任课及做有关工作。

聘请来的教师在原单位的退休待遇照样享受,厦大按同等职务资历的教师的工资水平付给报酬,来往路费由学校负担。聘请来的教师住在专门的公寓里,床铺、电视、电话、煤气、锅碗瓢盆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,教师只要入住就可以了,完全没有后顾之忧。聘期满后,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,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与他们的表现,决定续聘或不聘,教师也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。目前,开办近两年的厦大医学院已经聘请过8位教师,这些聘请来的教师都是有几十年医学教育经验的专家教授,有的原来还是著名医科大学的校长、教务长或教研室主任,让他们来为本科生上课,教学效果相当好,学生们受益匪浅,对教学都很满意。

目前,厦门大学正以此为契机,积极深化高校人事管理体制,改革引入竞争机制,优化队伍结构。从去年开始,该校对新分配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合同制管理。新分配的毕业生要与学校签订三至五年的合同书,合同期满后,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,参考个人意愿,决定是否续签合同。未续订合同的人员,可以自行联系其他工作单位,并按国家干部身份办理调动手续。超过三个月未找到工作单位的,人事关系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登记。通过合同制管理,既保证了学校能引进优秀的人才,又使得人才能合理的进行流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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